1、劳动者应在
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当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时,劳动者在书面确认前应当要注意,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提出,否则签字后将视为劳动者对变更工作岗位的认可。
4、劳动者若对用人单位以其
不胜任工作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的,可与单位进行磋商,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也可直接提起
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
向法院起诉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