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劳动者自开始用工之日,建立起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临时工
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用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