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变更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赔偿劳动者,但因为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又未变更,公司非过失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