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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2.06.16

第三次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合同是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三十九条、四十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劳动合同,第三次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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