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性破产的清算
1、有关政策性破产职工安置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也从破产财产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职工安置费一律拨付到再就业服务中心,统筹使用。安置费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严掌握,不得随意突破。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查看原文
2什么是政策性破产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宣告破产:一是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二是整顿时期,企业或者是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是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申请终结整顿的,或者是人民法院受理被立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式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的;三是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不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企业破产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法律行为,它直接涉及企业全体职工的经济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查看原文
3政策性破产职工补偿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已逐步展开,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城市和地区违反国发〔1994〕59号文件适用范围实施企业破产的问题。国务院强调:国发〔1994〕59号文件中有关破产方面的政策,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非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国有企业破产,只能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实施,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所得,必须用于按比例清偿债务,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解决。非国有企业的破产,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为规范企业破产,鼓励企业兼并,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查看原文
4国企政策性破产解读
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国有企业草案进行了审议,这引起了人们对国有企业实施的关注。那么,为什么要对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1997年,国务院制定了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并将试点城市增加到111个。1998年,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又将政策性破产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国有企业。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安排企业...查看原文
5政策性破产财产怎样清算
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破产企业的职工住房、学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上不计入破产财产。一、政策性破产发生的时候如何安置职工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也从破产财产中支付。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查看原文
6政策性破产担保的处理
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企业对其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偿债期限可以由担保企业与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无效。一、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吗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大多倾向于采用抵押方式设置担保。但抵押担保也并非万无一失,尤其是债务企业濒临破产时,更应谨慎抵押担保的风险,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抵押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否则就会因为疏于行使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二、哪项权利优先于抵押权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既有人和担保和物...查看原文
7政策性破产是清算程序吗
这个也有清算程序。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破产财产处置前,应当由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底价,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处置企业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不足部分应当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企业在破产前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视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供款实际使用时间和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在企业破产前作为资本金投资的款项,视为破产财产。...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