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选举制度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查看原文
2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
在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条件有:(1)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2)主体为一般主体;(3)主观方面是故意;(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查看原文
3全人大选举制度
1、根据宪法和法律,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另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则都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查看原文
4选举制度基本原则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二、平等选举权原则。 三、秘密选举原则。 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五、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查看原文
5选举制度如何保障选举人权利
中国选举制度保障选举人的权利: (1)选举人权利的保障。 (2)秘密投票和差额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取秘密投票的方式,遵循差额选举的原则。...查看原文
6选举法由什么地方制定?
一、选举法由什么地方制定?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以宪法为最高法律依据的。选举法包括与选举工作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有关选举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最高军事机关的原则、方法、组织、权利、程序,以及对选举的经费、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等法律规定的总和。二、我国是根据哪一部法律制定的选举法?我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什么是选举法?选举法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法包括有关选举产生国家政权机关的所有法律规范。狭义的选举法仅指选...查看原文
7选民的选举权条件
选民指的是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十八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是在选民的范围内。选民证是表明他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证书。如何增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成效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代表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主要体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的流动性也在不断增大,在这次县乡人大首次5年同步换届选举中,尤其是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于选区划分大,难免有的代表候选人在本选区选民中相互不认识,情况不了解。因此,2004年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那么,如何增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成效,笔者认为,只有做到“三个必须”,才能切实增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成效。一是必须发动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是直接选举,必须把宣传发动贯穿于整个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同时,应根据不同的阶段,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宣传发动,以提高广大选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广大选民的参与,才能选出符合要求的各级人大...查看原文
8选举流程与程序分析
换届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提前1个月报请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批复同意后,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召开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传达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人选推荐的重要依据。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以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一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人选任职资格初审后,县级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县级部门进行资格联审,联审结果书面反馈乡镇(街道)党(工)委。县乡换届选举宣传理应当先根据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此次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其中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就有6亿多。这将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查看原文
词条目录
看完词条还不懂,在线问律师吧
3分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