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工辞职方式
劳务派遣工辞职方式如下: (1)如果需要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可以在三天内直接辞职,并要求该单位办理辞职手续; (2)如果已经是一名正式员工,需要提前工作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30天后可以直接离职,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4)如果提出离职并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可以直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 过失性辞退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查看原文
2劳务派遣方式三性原则
劳务派遣三性原则分别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查看原文
3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是什么意思
一、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意思是: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二、劳务派遣方式适合哪些岗位?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的,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三、劳务派遣方式完全租赁:由人才租赁公司承担一系列员工租赁服务,包括人才招聘、选拔。转移租赁:由企业自行招聘人员再由租赁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租赁合约减员租赁:企业将已聘用的员工将其雇用关系转移到租赁公司常见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有:1.负责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审查和签订2.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3.负责员工工资的...查看原文
4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优势
(1)使用劳务派遣可能会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主要包括招聘成本、培训成本,同时还可能会降低薪酬福利成本以及与工资总额相关联的税费成本。(2)使用劳务派遣可能会使用人单位摆脱日常人事管理的繁琐工作。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可能会免去用工单位的招聘、入职、离职、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中断、转移及其他日常人事管理等事项。因为,这些事项都可以由派遣单位来完成,从而可以将用工单位从繁琐的劳动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集中投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上来。(3)劳务派遣可以降低用工单位用人风险。比如,用工单位可以以此来精心筛选未来的正职员工,可以避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降低裁员风险,还可能减免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同时享用高效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降低了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的几率。(4)劳务派遣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能够适应用人单位建立弹性用工机制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长期化的强化以及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灵活的用工机制受到法律的压缩。劳务派遣则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的社会化配置和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一种即时需要即时租用的弹性...查看原文
5劳务派遣法定退回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据此,法定退工又分为即时退工和限制性退工。即时退工是指派遣员工在存在过错、过失或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用工方可以立即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退工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派遣员工的下列6种行为,都会导致立即退工的发生:(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工单位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工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使用派遣员工;(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限制性退工则是指派遣员工由于身体、技能原因不符合用工方的岗位用工需要,用工单位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将派遣员工退还给派遣公司的退工方式。限制性退工包括不胜任退工和医疗期期满退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查看原文
6劳务派遣增值税开票方式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1、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依5%征收率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劳务派遣合同有五险一金吗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2、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查看原文
7劳务派遣方式中劳务用工法律风险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而从事劳务派遣的劳务型公司是在各级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鼓励、引导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中有的是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型而成,有的是职业中介机构扩展劳务派遣义务,有的是劳务输出机构增加劳务输出的形式,也有的是新建立的。劳务派遣对于增加就业渠道,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用人的特殊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流是应当肯定的,但劳务派遣方面存在问题也不可忽视,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劳务派遣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务派遣中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三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四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查看原文
8 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
根据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存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规定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百零六条,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的解除。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不得以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规定在法律上是...查看原文
9劳务派遣协议书
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用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年月日起派遣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二、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三)甲方应与劳...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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