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赔偿的请求人是谁
所谓刑事赔偿请求人,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国家赔偿法》18条的规定,主要包括:(1)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一、最新刑事赔偿的范围有哪些?(1)侵犯人身权利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和逼供或者...查看原文
2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违法侵害人身权和财产权后引起的国家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受害者、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和继承其权利的组织。赔偿情况包括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改判已执行刑罚、刑讯逼供、暴力伤害、违法查封扣押和没收财产等。但自愿虚假供述、不负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自残等故意行为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不享受国家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因司法机关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引起的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8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16条的规定,刑事赔偿的范围还包括: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查看原文
3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查看原文
4当事人被诉讼请求驳回国家赔偿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查看原文
5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有什么区别
刑事赔偿的申请流程1、提起。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请求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其目的在于明确请求权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申请书应当以书面形式提起,请求人因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原因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但必须有申请人和代书人的签名。2、受理。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人的赔偿申请书后,应当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审查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是否请求权;(2)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是否确实、充分;(3)呈送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否正确;(4)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出申请。请求人必须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3、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4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给予赔偿。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方式:一是由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一是由赔偿义务机关单方面...查看原文
6可请求刑事赔偿的情形
★侵犯人身权的损害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3)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侵犯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查看原文
7刑事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怎么办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是什么?1、提起。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0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中国,赔偿义务机关主要包括公...查看原文
8刑事国家赔偿如何申请复议?
对于刑事国家赔偿,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内容有异议、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也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刑事国家赔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表示,在一个刑事活动之中,假如说发生了司法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出现了违反职权,并且对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公民是能够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公民并不知道刑事国家赔偿的具体程序是什么,而且对于我们国家的赔偿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盒简单的分析说明,让大家对于国家赔偿程序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坚定了解。在我国刑法规定中,对于刑事国家赔偿的程序,大致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第一个就是提起。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其中的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对于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这种情况,应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进行一个申请的提出。在我国,所谓的赔偿义务机关,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监狱管理机关等等这些了。并且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请求赔偿必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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