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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对刑事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不服的,要怎么办

2022-09-13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请求人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不服,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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