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以物抵债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2-04-16 49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2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以物抵债的操作要注意以物抵债的协议属于诺成性合同,就是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了协议,即使物权还没有发生变动,已经发生了以物抵债的法律效力,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失。如果债务人要反悔不履行协议,债权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还要注意的是如果以物抵债的物品是不动产的,在没有办理不动产的物权转移登记的,协议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