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什么能够变更
抵押权能够变更的内容包括抵押人和抵押权的姓名名称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变更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内容发生变更的,能够申请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
(三)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
(四)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材料。
二、股权能够做抵押物吗
股权是不能抵押的,但是能够质押。
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能够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能够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能够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能够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能够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能够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什么物权能够抵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能够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能够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能够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n (一)汇票、本票、支票;\n (二)债券、存款单;\n (三)仓单、提单;\n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n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n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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