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如何走法律程序
时间:2023-05-31 15:50:21 2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拆迁如何走法律程序?一、企业拆迁过程?

企业拆迁主要涉及以下几个过程:

1。建设单位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下发拆迁通知书?

4。房屋所有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屋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6。被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数额、安置房屋和安置地点的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模式和过渡期(1)协议自动履行。---&房主给钱,房主给房子。(二)拆迁期间不履行协议、不给予补偿或者拒绝搬迁的,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拆迁未达成协议的,由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A.当双方同意裁决的内容时,可根据裁决自动履行。(a)当事人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周转房的,在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法律有严格要求)。其次,企业拆迁涉及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作出决定的被征收人给予补偿房屋征收包括:(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对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对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因征收而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每周提供房屋进行转换。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搬迁前应当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于企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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