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共有人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部分共有人未签字买卖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即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共有房产一方擅自买卖的法律后果
共有房地产,未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买卖。共有人擅自买卖的为无权处分的行为,可以认定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其他共有人一般可以追回该房屋。但是当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以善意取得的,并且该房屋已经进行了转移登记时,无法追回。
根据2021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债权人可以向善意第三人要回财产吗?
债权人可以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但是只有在善意第三人在无偿获得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转让的财产的情况下,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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