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车转让没有过户发生车祸谁来负责任
时间:2023-11-16 19:22:12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此车转让没有过户发生车祸谁来负责任

车辆卖了没过户出了事故由受让人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车辆买卖后,车辆已经交给受让人,未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和转让人无关,由受让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生车祸谁与保险公司联系

1.车出事故的,由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并申请保险赔偿金,保险公司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2.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三、发生车祸需要赔偿对方折旧费吗

事故车辆一般没有折旧赔偿。交通事故中折旧费不需要赔偿,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对方可以拒绝赔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先去报案,去维修厂定损,确定车辆损失金额,车损险赔付的是车辆维修方面费用,不包括折旧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n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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