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亦称为中介合同,通常指的是中介人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所需的媒介服务,而委托人则需支付约定的报酬,此种合同便称之为居间合同。
然而,请注意,并非所有的居间合同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依我国《民法典》相关条例,以下几种情形下的居间合同将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首先,当事人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自然人而言,无论是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是其他相关人士,其都应符合《民法典》所指定的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
换言之,作为合同主体的任何自然人,均应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体。
至于公司及非营利组织等法人团体,因其行为能力不同于上述自然人类型,因此只有在经过相关部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济活动的前提下,其所签订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反之则不然。
若其中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或者使用了欺骗、威胁等手段、甚至乘人之危、或是逃避法律约束,那么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行为,将无法使该合同产生法律效果。
最后,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不应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内容与目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法律、法规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时,则需确保合同内容和目的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文。
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也不能对他人利益造成伤害,更应远离任何危害国家利益,以及公益性的风险。
另外,在法律明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方能获得可靠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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