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房屋(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私房、商品房)买卖流程包括:
1、测绘成果报告(到原测绘机构办理测绘),房产档案查询结果(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二楼南宁市房产档案馆办理);
2、买卖双方持《买卖契约》(《买卖契约》版本请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24好窗口购买)、交易过户申请表、原《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测绘结果到产权转移登记窗办理登记手续。另:房改房上市需产权人配偶人带身份证到窗口签署同意上市交易声明书。
3、十五个工作日后持收件收据、身份证和完税发票到领证处《房屋所有权证》。(持《买卖契约》、《评估报告》到契税缴费窗口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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