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中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触电身亡是满足意外事故的赔偿条件,同时符合条款要求、在险种的保障期限之内,都是可以理赔的。
一、意外险理赔而言需要注意的事情
1、出险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三日内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2、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
3、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要按第3条要求收集齐理赔申请所需的凭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的机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理赔手续。
4、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凭证后,经审核对于确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理赔将由客户到保险公司当地机构办理。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若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没有提出赔偿申请,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保险公司不再赔偿保险金。
二、与触电死亡保险会赔偿吗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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