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是不是有纠纷就不拆了?
拆迁并不是有纠纷就不拆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维权是有期限的,如果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的期限是6个月,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起诉。
二、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现实生活当中关于拆迁发生的纠纷,因为拆迁这样的一种情况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这个时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有拆迁纠纷,那么拆迁的行为就不会继续进行了。当然了之后通过合法的方式确定以下具体行政行为有错误的,将会对此作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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