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更换宅基地
宅基地有两种更换方法:
(一)放弃旧宅基地,重新向村里/组里申请新宅基地
从现实情况来看,一般宅基地审批通过后,是不能随意更换的,除非有什么特殊原因。
比如,村里要进行公共设施建设,要占用某农户的宅基地,那该农户应配合让出旧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比如因地质问题,农户的现宅基地不适合建房;比如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发生了变化,原宅基地不能再建房等等。
(二)与同村/同组人互换宅基地
虽然我国法规政策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但对于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和互换并没有禁止。所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村民之间经过批准可以互换宅基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程序是由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而互换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不应严于宅基地的取得审批程序。
另外,互换宅基地除了要办理必要的手续,在互换宅基地后,互换双方还应及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2、依法继承的材料;
3、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4、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
二、宅基地变更登记要去哪里变更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双方二人要持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向当地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农村宅基地更名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是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包含宅基地)。
(二)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进行转让。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与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是征得了集体组织的同意。
(五)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要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变更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一)准备所需的材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由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且签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的复印件);关于土地权属的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时所提供的土地批复及宅基地的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到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及其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及丢失补证还要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地籍的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的权属证明;其他必要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就应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农村宅基证的变更申请人在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后,要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的申请。
(三)农村宅基证的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国土所要出具《受理回执单》,并加盖国土资源部门的公章,最后交由申请人签字。
(四)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
(五)待审核通过后,完成宅基证的更名,并下发新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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