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已生过孩子的还是未生孩子的,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单位都要为他们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一个社会统筹的概念,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和雇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把参保单位从企业扩展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缴费比例由统筹地人民政府确定,市本级暂定为0.5%。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目前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尽快到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以非法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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