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声称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为了终止雇佣关系。但若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以否认劳动关系,终止雇佣关系。
公司声称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为了终止雇佣关系。公司可以采取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被追究刑事责任。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劳 动 关 系 否 认 方 法 有 哪 些 ?
根据素材中提到的劳动关系否认方法,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种:一是否认劳动关系,二是否认劳动关系中的部分内容,三是否认劳动关系中的部分时间,四是否认劳动关系中的部分地点,五是否认劳动关系中的部分人员。这些方法在劳动纠纷中常常被使用,但同时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因此,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段话阐述了公司声称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为了终止雇佣关系,并列举了公司可以采取的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处理劳动关系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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