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农保不予报销情况
时间:2023-05-29 20:01:12 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销医疗费用:

(一)所使用的药品或者诊疗项目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或者诊疗项目目录的;

(二)按照规定应当由工伤或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四)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五)在境外就医的;

(六)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先行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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