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纠纷处理方法的选择上,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纠纷类型和性质等等。因此,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产纠纷处理方法及其适用范围:(一)针对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确认、使用权利、买卖交易、租赁协议、典当协议、抵押贷款等各类房屋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以及与其紧密相关的房屋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设计、附属设备归属权益等方面的纠纷,只要各方当事人对此有明确的诉求和意愿,都有权通过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来寻求公正的法律解决方案;(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因为拆迁补偿金的分配、安置地点的确定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负责批准该次拆迁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定。若当事人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三)单位内部因住房分配政策不公而引发的纠纷,应当由本单位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四)由于违章建筑所导致的房产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关于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等方面的争议,如果行政机关未能依法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当事人对此表示不满并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可以将其视为行政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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