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收益分配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不得预先分配原则外商投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收益分配是以企业通过经营获得利润为前提的,即有利润才能分配收益,无利润则无收益分配。
2、税后分配原则从法律角度看,外商投资企业收益之上同时存在几种不同的权利或权力。
一、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优先股与普通股的区别主要在于: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另外,二者还具有以下区别:
1、权利范围不同。优先股的权利范围相对于普通股的权力范围要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2、收益不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而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既取决于公司当年赢利状况,还要看当年具体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决定不分配。
3、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而普通股是不能退股的。
二、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的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的流程是:
1、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同意解散外商投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主管商务部门应当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有关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3、自主经营部门批准解散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指定具体的清算组成员及其负责人;
4、清算组成立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履行有关通知义务;
5、清算组清理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资产折价和计算方法,编制清算方案;
6、清算组实施清算计划,收回和处置资产,并按下列顺序承担相关费用和债务;
7、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
8、清算组应及时完成税务注销登记。
三、股民股东拥有哪些权利
股民股东有下列权力: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的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只股份都有表决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利润的5%至10%纳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5、退股权;
6、知情权;
7、优先转让和认购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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