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人均土地较少、不能保障一户一房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自治区、直辖市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首先,我们只需要确认我们的多套房子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就会有拆迁补偿。下列情况是合法的:
1。宅基地总面积符合当地标准在农村,可能存在一个村民同时拥有两个以上宅基地,但总面积不超过当地标准面积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宅基地是完全合法的,可以按照当地标准一房一房的情况来确认使用权。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总面积达到当地标准,就一定能在拆迁中拿到拆迁补偿款。
2。分户前已建好但符合农村建设规划的,宣布无异议并办理手续。
分户前已建房但符合农村建设规划的,经集体批准并公告无异议后,可按规定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并依法确认确权登记。这样的“一户多房”在拆迁时可以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3。由于历史原因的传承,形成了一个多房一族。
对已经拥有宅基地的村集体成员、非村集体成员或者城镇居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继承该房屋取得的农村宅基地权利。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农民的私有财产继承。”“地与屋”是继承先人遗产形成的。可以确认宅基地的权利。在拆迁方面,被拆迁人完全可以要求多套房屋的补偿。众所周知,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出售,不能卖给城镇居民。因为宅基地建房申请太繁琐,而且审批下来也很难,所以很多人都会花高价买,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也可以正常确认权利。当然,在拆迁过程中也可以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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