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可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确定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
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
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
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
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所以继子女的抚养费,一般由亲生父母承担。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由继父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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