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宾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来宾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燃气企业);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安全评价报告;
4、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5、环境评估报告;
6、土地使用权证;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9、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者认可文件或者特种设备验收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来宾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城市管理局窗口
全文4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