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委会和物业签合同业主可否要交物业费
在探讨居委会与物业签订合同后,业主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的问题时,首先需明确的是,物业费的交纳与合同的签订主体并不直接相关。
1.根据《民法典》,即便物业未与业委会直接签订合同,但只要物业已经实际为小区提供了服务,且业主接受了这些服务,那么业主就应当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2.这是因为,物业服务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业主享受了服务,自然应当支付对价。因此,无论是居委会还是业委会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业主都需要按照实际接受的服务来交纳物业费。
二、业委会与物业没合同,业主是否仍需缴费
1.对于业委会与物业未签订合同,但物业已经实际为小区提供服务的情况,业主仍需交纳物业费。
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关系依然成立。
2.在物业服务领域,这意味着只要物业已经为小区提供了服务,业主也接受了这些服务,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因此,业主需要按照实际接受的服务来支付物业费。
三、明码标价与物业费收取
在物业费收取过程中,明码标价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根据《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1.物业管理企业在实行明码标价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
这些信息应当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以便业主能够清晰了解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价格。
3.当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这有助于确保业主能够及时了解到物业服务收费的变化情况。
全文8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