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呼和浩特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屋登记询问笔录(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查档证明(由受理人员出具)
5、结婚证、户口簿等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原件)
6、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7、户型图3份
注:
①共有人不能到现场办理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②证明材料指由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③上述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型。
全文2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