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需要先成立业主大会。首先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一)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二)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
(三)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四)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书面发给每个业主。
(五)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
(六)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七)业主委员会选举后,将相关内容报送给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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