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袭警罪的司法解释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正在行使合法职责权责的警察进行袭击的行为,应以妨碍公务罪予以定性并从重惩罚;
其次,诸如撕咬、踢踹、抱摔、投掷等对警察个人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都将被纳入到妨害公务罪范畴;
再次,如果有人试图打砸、破坏或窃取警方正在使用中的警车、警械或其他防护措施用品等实施此类行为时,同样会被视为妨害公务罪;
最后,如果由醉酒者触发袭警罪,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教导、煽动他人从事袭警违法活动或者为其他人提供犯罪行为所需工具、支持和协助的行为,将作为团体犯罪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对于以轻微侵犯行为或言语谩骂警察,虽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但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应依法从重给予相关治安管理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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