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二、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
2、一审中的证据和事实被发现是伪造的;
3、发现审判人员有被受贿和无证冤枉人的行为;
4、一审的判决书未公布时,有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
三、再审审理期限:
1、如果再审的案件继续按照第一审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
2、如果再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
由此可知,一审的期限比较长,因为一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二审是在一审的基础上进行,所以不需要审理很久。申请再审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法律的标准,法院将会驳回申请,这里需要注意。
申请再审期限: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在当事人受到一审决判结果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特殊情况,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申请期限。所以大家要注意了,在一审审判结果出来后,如果发现自己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要立刻申请再审,并且寻找更多有利的证据,错过再审的期限,法院也不好处理。在行政审理的一审中,由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存在争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当事人就会提出再审。再审需要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个人或企业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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