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赔偿案件审理期限
【一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查看原文
2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虽然它们都是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采取补救措施。但是,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在范围、主体和赔偿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行政赔偿主要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人身、财产权力。而国家赔偿则主要涉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行政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赔偿的赔偿责任是由国家承担的,而国家赔偿的赔偿责任则是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因此,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在范围、主体和赔偿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查看原文
3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一、行政赔偿主要方式(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遭到违法分割或毁损以致破坏,若有恢复的可能,应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二、行政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三、赔偿金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查看原文
4行政赔偿可以复议吗
当事人对于行政赔偿决定不服,是可以申请复议的。申请复议要求当事人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查看原文
5行政赔偿的时效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对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政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应在3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在2年内提出。被拘留期间不计入赔偿请求的时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的,中止时效消除后继续计算。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他人合法利益造成侵害的,就需要承担行政赔偿的责任。被侵权人主张利益的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如果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的,但当事人对赔偿的方式、赔偿的数额等问题有异议的,可以收到行政赔偿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 另外,《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其请求时效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被拘留的情况下,因受害人丧失人身自由,无法独立、充分行使赔偿请求权,被拘留期间不计入赔偿请求的时效。另外,赔偿请求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发生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赔偿请求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从中止...查看原文
6行政赔偿怎么赔偿
1.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 2.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查看原文
7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中的附带行政赔偿如何申请执行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而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或者单独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而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单独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并或者单独审理。这里的合并显然是不同的东西同时存在,不同的东西同时进行。...查看原文
8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是否应当有附带行政赔偿?
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出附带行政赔偿的请求。当事人可以在起诉状中依法列出自己的赔偿请求、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的名称和来源。...查看原文
9行政赔偿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心态下所为的侵权损害,国家才承担责任;若行政主体无过错,则奉行“谁错谁赔”的原则;若发生了过错责任原则确实无法解决的事实造成的损害,或由国家予以行政补偿,或由保险机关支付保险金。这样既可以在确保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使受害者遭受的侵害得以合理赔偿(或补偿),又可以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胆行事,从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就是这个了。...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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