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又同居,同居期间也不办理,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麻烦。
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如果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分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如果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符合事实婚姻的情况,并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则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第二种,如果未办理复婚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未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则一般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一、事实婚姻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事实婚姻?
在回答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怎么离婚之前,先了解一下事实婚姻是什么,法律怎么规定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但是,我国民法和刑法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不同的。
民法中的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因此,1994年以后我国不承认民法中的事实婚姻。
刑法中的事实婚姻。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婚罪,因此在刑事法律中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也就是说,
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长期共同生活,不能构成民法上的事实婚姻,而构成同居关系;但是可以构成重婚罪中的婚姻。
二、什么情况下形成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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