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换言之,提供清算报告是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清算是指企业为了终结原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对资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做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在依法清算时必然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在报纸上进行三次公告;也就是说,被注销企业并不享有清算时是否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选择权。但是如果被注销企业未办理通知和公告手续,未经过清算程序,怎样处理有关问题呢?法律对企业未经清算进行注销的行为,作出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但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谁来承担该企业的债务呢?对这一重要问题,有关法律规定却不够全面。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债权人因无法掌握、知道有关注销情况,其债权就极有可能因债务人被注销而化为乌有。
一、合伙企业清算需要什么程序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如下:
1、确定清算人;
2、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清算后,编制清算报告;
5、申请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注销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手续的,有4个步骤。分别是:1、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手续的,可以让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人民法院指定人员清算;2、然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并且进行公告;3、再由债权人申报债权,由清算组人员依法清偿债务;4、最后编制清算报告,十五天内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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