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结婚以后单立户口的方式是:首先准备相关资料,如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然后当事人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民政部门对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新的户口簿。
结婚后单立户口办理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5、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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