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城伤残等级评定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运城伤残等级评定办理步骤
1、申请;
2、支付鉴定费;
3、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在20个工作日得到鉴定结论。
三、运城伤残等级评定办理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全文5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