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民事责任以填补损失为原则,以惩罚为例外。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额,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予以调减。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金额确定违约金数额。法院审查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时,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是重要考虑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时,即会被认为违约金过高,此时若违约方提出调减要求,往往会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补充:
在诉讼、仲裁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数额,也可以就此主张提起反诉或者进行抗辩,但提出主张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其的损失大于或者小于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就迟延履行,债权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并主张迟延损害赔偿;若继续履行已无意义,债权人可拒绝继续履行,要求替代给付赔偿;若迟延后履行陷于不能,债权人也可要求替代给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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