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书违约金法院支持吗
协议书违约金法院支持。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但如果约定的金额过大的,可以要求法院适当调减。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填补损失,可以要求按实际损失赔偿,法院应当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违约金一般不需缴纳增值税违约金,如果被计入销售额的,要缴纳增值税。而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以并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我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全文7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