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预约出租车(简称网约车)而言,保险公司未必都会拒绝赔偿。然而,如若涉及到诸如滴滴车等具有明确营业性质的网约车的话题,若驾驶员未选择投保营运车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拒绝给予理赔;但倘若驾驶员已经购买了营运车辆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依照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理赔工作。至于那些非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更倾向于互助机制的顺风车等类型的车辆,即使驾驶员并未购买营运车辆保险,也仍然有可能获得车险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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