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保险领域,根据相关规定,超速行驶并不必然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具体而言,车辆保险主要包括强制汽车保险(即交强险)以及商业汽车保险两类。
首先,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只要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以超速方式引发保险事故,且该行为并非由于醉酒、吸毒等法定免责情形引起,那么保险公司仍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理赔,最高赔付金额为一定限额。
然而,若因上述法定免责情形导致超速行驶并引发保险事故,则交强险将不予赔付,仅能在无责任医疗费用限额内进行垫付处理。
其次,对于商业汽车保险,虽然其同样涵盖了超速行驶引发的保险事故的理赔责任,但是,若投保人在比赛、饮酒等特定情况下超速驾驶车辆并引发事故,则商业汽车保险将拒绝赔付。总的来说,当超速行驶引发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依据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投保人同时购买了“不计免赔特约险”,无论其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大小,均可获得100%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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