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有:公司分立是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新设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单独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设立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不能独自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分立与转投资有什么区别?
公司分立与转投资的区别具体如下:
1、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转投资中的两个公司之间是以投资来联结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即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之间是控股或者参股的关系;而公司分立中的两个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它们的财产不相混同,分别属于各自的公司。
2、对股东地位的影响不同
转投资对于投资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影响;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在转投资中,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派生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减少。
《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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