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看守所民警不应当在场。
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
(一)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四)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五)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只有律师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全文5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