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证据充足还须出传唤证抓人吗
是否需抓捕取决于犯罪情况,若无需逮捕拘留者,只需将其传唤至指定地方或住所单位进行讯问即可,但需出示相关证件。
还可以先传唤再拘留,经合法程序许可方能逮捕。
一般先拘留后逮捕。
被传唤人须按时到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拒绝接受传唤,可能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归责和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诈骗录音算证据吗
法庭对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予采纳。
冒用他人、编造虚假事实或掩盖真相皆为欺诈;未经同意偷录谈话则属违法,违法所得无法做为证据。
只要有助于证实案件的任何材料,都可视为证据,因此通话录音也能成为证据。
在公诉案中,检方需负责证明被告有罪;而在自诉案中,自诉人需承担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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