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证下来不一定代表立案。
我国法律规定:不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地点或者其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依法传唤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侦查或者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如果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拘留后改变强中措施,执行逮捕或者拘留。
刑事传唤有传唤证吗
除口头传唤之外需要传唤证。
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刑事拘留前需要传唤证,这要看案件的情况,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传唤。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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