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NNIC第21次报告,截止2007年底,中国的网民已发展至2.1亿人,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中国的网民网络购物人数答4640万人。而2007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业务额达17000亿元,产生了一批世界级的电子商务公司、如阿里巴巴等。
大量的网民及纷繁的电子商务活动,使得电子商务纠纷也不断增加。商务买卖活动不可避免地引起交易者对价钱、质量、交付时间和其他条款的纠纷。传统的诉讼及仲裁方式与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显得费时和昂贵。针对电子交易、快捷、节省、小额以及部分无实物的特征,同时又因为网络技术的使用和交易地域的广泛性,产生更多的纠纷。因此,以网络来解决网络商务的纠纷方式势在必行,以期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电子商务纠纷在线解决方式。
在线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形式,一般有三种:
(1)在线仲裁;
(2)在线调解;
(3)在线交涉。我们在此仅谈到第一种在线仲裁。
在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或加拿大,甚至印度,均有针对电子商务纠纷提供在线仲裁的网站。这种仲裁专门针对电子交易纠纷。尤其适用于因合同条款的解释所产生的商业纠纷和争议。这种网站同时为B2B和B2C的纠纷提供服务以及电子邮件方式的文本。当事人以电子邮件或在安全网页上向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提交文件或申请,双方就各自提交证据并以电子邮件等邮寄给仲裁员。仲裁员会在20个工作日内把有约束力的裁决通知当事人。
在线仲裁的优点:
(一)省时、省力、节约开支。在线解决的网站可以全天候的开放,24小时均受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在家中及办公室、酒店、网吧等上网进行仲裁,甚至在旅途中也可无线上网参与。在日程上便于安排,节省大量的旅途费用。
(二)减少当面交锋及激化矛盾,并可随时查阅全部仲裁文件。
(三)可以减少传统的诉讼或仲裁的纠纷案件,在线仲裁更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对减少司法腐败大有益处。
在线仲裁的准备:
(一)制定在线仲裁的规则,要实施在线仲裁必须组织法律、仲裁、技术的专家设立仲裁规则,以使在线仲裁有法律依据。
(二)建立完整的数据库系统、设计仲裁软件,将仲裁的流程程序化使之在网上有可操作性。
(三)着重考虑网络的安全性,使用数字证书安全认证的方式,防范黑客的侵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增加投诉及监督方式、技术方式;保证网上仲裁的效果公正、公平、公开。
最后,要解放思想,率先创设网上仲裁网站、就一定要有品牌意识,追求长远的目标,不要以短时间的得失为指标,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海纳百川的气度,才能实现广州仲裁委员会的飞跃,使得广州仲裁委员会成为国内乃至国际上在线仲裁的顶级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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