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个人向个人抵押房产的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产抵押给个人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协议。
2.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即办他项权利登记(注明抵押相关事宜)。
3.办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收存它项权证;房产证可以由自己持有。
4.对方不需要持有房产证原件,持有它项权证即可。
二、抵押房产给个人是否会存在风险
抵押房产给个人是会存在风险,具体风险如下:
1.租赁权对抗的风险;
2.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3.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4.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5.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6.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7.房产处置执行难;
8.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三、抵押房产合同有效期多久
抵押房产合同有效期是主债权存续期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进行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一并消灭。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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