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先确认房屋未办理抵押登记;
2、申请人向银行有关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3、申请人向银行提交所需资料;
4、银行审核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金额;
5、银行核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6、抵押当事人认定已销售和转让登记房屋清单的原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可以抵押。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条件
1、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房屋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资金的用途可用作个人消费和运营。个人房屋抵押贷款区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而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
(5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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