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导游证丢失后需登报声明证件遗失作废。
2.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一个月后,申请补办须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注明“遗失补发”字样;加盖单位公章);(登记表见附件)
(二)导游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在《中国旅游报或省级以上报刊刊登的“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员姓名、导游资格证号、导游证IC卡号);
(四)所属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出具的证件遗失证明函。
3.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证IC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导游证IC卡初级首次免费领取。
4.换卡、补卡收取成本费标准为30元/张。此项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收取,省、市旅游局代收,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在报送材料时需将费用一同上交,领取导游证IC卡时一并给予国家旅游局开具的发票。
全文3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