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IC卡遗失补办资料
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一个月后,申请补办IC卡,须提供如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须注明“遗失补发”字样;加盖单位公章);(登记表见附件)
(二)导游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在《中国旅游报或省级以上报刊刊登的“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员姓名、导游资格证号、导游证IC卡号);
(四)所属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出具的证件遗失证明函。
费用收取:
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证IC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导游证IC卡初级首次免费领取。换卡、补卡收取成本费标准为30元/张。此项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收取,省、市旅游局代收,各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在报送材料时需将费用一同上交,领取导游证IC卡时一并给予国家旅游局开具的发票。
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86689185;联系人:马*刚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1910室
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6069032联系人:**军张志英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52号南4楼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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